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我校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活动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加强“校地”双方食品安全合作,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细,5月9日和10日,范家茂副校长带领总务处负责同志分别赴安巢经开区和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督局进行走访,双方就园区食品安全状况、学校食堂管理、在校师生健康安全等进行了交流并达成共识,学校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双方将加强共治共享,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5月中旬,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分别对两校区4家餐饮企业的9个经营场所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了一些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问题,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检查组要求各食堂要严格按照60号令的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构架,建立起企业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分级责任落实机制,9个经营场所要持续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同时还要求4家餐饮企业及时更新菜品,丰富种类,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餐饮需求,努力提升师生的满意度。
检查过程中,范家茂对总务处工作人员强调:食品安全是底线,要做到严抓严管、长抓长管,坚决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故。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建立基本情况、教育培训、宣传工作、举报投诉、巡查记录等相关台账。通过建立规范化档案,梳理标准化检查项目清单,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措施完善工作标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同时要求总务处要发挥前哨作用,点亮窗口形象,积极对接政府监管部门,及时向师生反馈问题处理结果,接受师生监督,让师生们能够在遇到困扰时,第一时间想到通过总务处来解决问题,树立高效务实的服务形象。
系列活动的开展旨在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围,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师生健康“保护伞”,也为我校高质量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