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制度招标采购办事指南党群工作后勤服务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教育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有偿补课
2012-05-10 14:39  

人民网北京5月2日电 (记者 林露)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意见提出,要深化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各地要针对当地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化解有偿补课的举措,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整体上减少学生对补课的依赖。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

电话:0551-82364261  邮编:238000    邮箱:zwc@htc.edu.cn